作家專欄大叔有事嗎
已屆知天命之年還想走不良歐巴路線,A型血型的細膩敏感結合處女座的簡潔精確,喜歡在日常生活司空見慣的事物中鑽牛角尖,將原本味如嚼蠟的芝麻蒜皮小事說得麻辣犀利,不把人驚呆不甘願。
過街老鼠
發表時間:2015-11-23 點閱:5347
圖片來源:cat rat animals Free Stock Photo - StockSnap.io
看著牠用不到一秒的時間從夜市中段寬巷的這頭衝向那頭,我驚呆了!
那句老話是怎麼說的:「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而今在我眼前演出的顯然不是這麼一回事,根本是──「過街老鼠,來不及喊就消失了」。
反思這句「過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起源,初步能想到的是,古時候的街道寬到不行,加上當時的鼠兒腿力不佳速度不快,讓街這頭的人一見到鼠兒竄出即大聲招呼對街的小伙伴們抄傢伙準備痛擊此一惡獸,時間上還來得及。否則要像我今日見到廿一世紀光世代快跑街鼠,還必須反應夠快,想到要喊道:「看!有隻老鼠在那裡跑,大家趕快打。」而結果是夜市裡的人們面面相覷,心想:「看到鬼咧!老鼠在哪?大叔你有事嗎?」
在百度百科的連結(http://baike.baidu.com/view/250000.htm)裡,有相關說明:「老鼠過街,人人喊打」比喻害人的東西,大家一致痛恨。出自毛澤東《反對黨八股》:「弄得這兩個怪物原形畢露,『老鼠過街,人人喊打』,這兩個怪物也就容易消滅了。」(強國人在為偉人造神的工程真是無微不至,連一句蘇維埃國際掃除資本主義極右派囓齒目動物的俗語也要歸功於老毛!)
相傳,一群久居集市廢墟附近的老鼠,終日忍受著酷暑嚴冬,食用著人之棄物,以致瘦骨嶙峋、灰毛豎立。它們總也憤憤不平,因為它們羡慕著人間的「美味」。
一日,一老鼠提議:「我們何不去找大判官求求情去?」
一群老鼠來到大判官神像前禱告:「正義善良的大判官呀,請你高抬貴手,改變一下我的命運,我等將不勝感激!」
只聽天空中傳來了大判官的聲音:「你們前世是貪官呀!有道是:『前世貪婪刮民膏,今生為鼠受煎熬;只待前世債還盡,來世可期入人道!』天理難違呀,除非爾等一心向佛,累積善業,否則我也是沒有辦法的!」 幾隻老鼠小聲地說道:「什麼天理難違!?明明是不幫我們嘛!我等如此聰明,一定會想出辦法,找到人間糧倉,從而享受人間美味!」
可笑的是,它們的小聲議論哪裡能能逃過大判官的耳朵。大判官震怒:「爾等不識天理佛法,今日胡言亂語又罪加一等。現告知人類,今後老鼠過街要人人喊打!」
大判官本想說「見到老鼠,人人可殺」,但是一考慮到人類有可能會因此開始對老鼠實施無辜的濫殺而造孽,於是改口說「老鼠過街人人喊打」。一群老鼠無趣的走了!
當然,故事純粹寓言性質,不必認真。
話說回來,矛頭難道只指向鼠兒們?過街蟑螂,打不打?過街蒼蠅,打不打?過街埃及斑蚊,打不打?我想......大概被列為全民公敵的,都很想打。
至於是不是「人人」,我想,這是修辭上的誇張用法,很難有個為時不長的短暫行為能被眾人齊聲喊打,又不是早預料好,有個帶頭的在街邊跟大夥兒說:「一分鐘後有隻老鼠會跑過這街,大家聽我口令,一起喊『打!』」
再者,為何人人要「喊打」?打就打,不喊就打不下去嗎?這其實有兩層意義,首先,人在做自己日常生活中少有的舉動時,往往需要自己對自己喊話,才容易採取行動,比方說要奮力奔跑向前時,會同時喊一聲「衝啊!」(畢竟不喊也是有辦法衝出去的,不然啞巴不就不必辦運動會了),古惑仔要互砍時,也會大喊「殺!」(港片看太多所致);第二,喊「打」,除了激活自己之外,同時也在喚醒(或命令)旁人採取同樣的行動,達到大家一起上的共犯效應。
人人喊打,終究透露了群眾的俗辣心態,自己出手打了,深怕被人責怪「你幹嘛打那隻無辜可憐加可愛的小老鼠?」,人人喊打,便可辯稱:「又不是只有我,大家都喊打啊?」如此一來便可為自己的暴行合法化(眾人皆曰可打,民主社會,多數決也)。
可是,人人喊打,到底打到了沒?百分之九十九打不中,否則老鼠藥廠商早就倒閉了。就算打中也未必打得死,畢竟不是練家子,凶器恐怕也不專業,鼠兒又命硬,一溜煙還是給跑了。
過街的東西何其多,誰在乎我喊啥,我既非「人人」,也就愛喊啥就喊啥,要是尷尬了,就一路喊下去:「打搭達達打搭,打搭達達打搭......」當在哼一首世界名曲,來表達我對好天氣的讚美之意囉!至於過街老鼠,「讓它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