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緒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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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重民編著

出版年:2017

出版社:國立空中大學

出版地:新北市

集叢名:社會科學系叢書

格式:PDF,JPG

頁數:238

ISBN:9789860529036

分類:法律  SDG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附註:國立空中大學用書 2025年1月初版7刷

自民國八十四年受空大之邀,撰寫《法學緒論》一書匆匆已過二十餘載,雖已修改二次,但仍思忖本書在大學法律教育中應負擔的任務究竟為何?是為法律學習者開啟興趣之窗,抑是為外行人簡略介紹六法的內容,還是對全部法律提供一個基礎的平台,讓法律體系的來龍去脈,從古到今有清楚的架構與方向,能讓法律學習者能在進入個別法律,如民法、刑法、行政法、憲法、商事法、訴訟法之前,能有法律全貌及中心價值的建立,以便後續之深入研究,不致偏離法律的核心存在目的:法律是保障人民安寧,維持社會秩序之規範。
自余三十四年前返回母校政治大學法律系任教以來,即擔任法學緒論一科的教師,至民國九十四年從政大退休,教遍政大所有開設「法學緒論」一科的各個學系(從法律、政治、公行、社會到新聞系)發現法律系學生對於「法學緒論」一科最不重視,理由也不難揣摩,因為傳統的「法學緒論」內容與法律系大多數課程重疊,既不深入,也沒有實務的連結,應用價值太低;反而外系學生較易受「法學緒論」的吸引,如從政治、公行、社會、新聞系學生的角度來看,法律素養均可大大提升他們在政治、公行、社會、新聞專業上的表現。
自民國一○一年,本人受邀參與大考中心擔任大學學測公民科顧問工作後,發現高中社會與公民法律部分的教學內容,正與「法學緒論」大部分重疊,尤其是六法的簡介,其法律內容的廣度已經超越許多大學教科書法學緒論的內容,但深度而言,卻遠不及大學「法學緒論」的講授。本人即思考將空大「法學緒論」的教材作全面的翻修,其目的有三,其一為區隔高中公民課本中法律的介紹。其二,則將歷史與政治、法律教育、法律職業納入法律基礎建立的架構,蓋本人自民國九十年代,參與大學評鑑工作,發現法學教育及法律職業訓練養成,與今天的法學表現有密不可分的關係。今天的恐龍法官,即出自於法律系只重法律條文的適用是不是合乎邏輯,而不去探究立法真意的錯誤教導;行政與立法的偏差,更因為過度迷信「法律萬能」說,而不去探究法律實效性的基礎,匆促立法、盲目執法,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權分立的原則,屢屢被跨越踐踏,均因習法者欠缺民主政治的基礎認識。
國立高雄大學成立時曾聽創辦人提起,高大為何要別出心裁,創立政治法律系。其設立緣由就是要仿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院,政治、法律不分家,為了要培養具備雙重素養的高級公務員與律師、司法官。回想本人在政治大學法律系新生入學時,政治學是全政大的共同必修課,當時甚不以為然,但今日回想,若沒有當年的民主政治教導,後來修習公法,即不可能了解政府公權力的界線在何處。
遙想當年負笈美國,在加州大學博士班(J.D)開學典禮上,法學院長勉勵法律人,應立志追求孤獨(The Pursuit of Loneliness), Philip. E. Slater 著了此書,成為一九七○年代法律人的共同標竿,因為今天的世界,充滿了《湖濱散記》作者梭羅(Henry David Thoreau)所描述的人,「基於無知或錯誤,滿心追求虛無價值並竭其勞力換取之。」民主政治雖能讓意見自由表達,交換形成多數,但在歷史的教訓中也告訴我們,當多數的民意基於盲目、無知或偏見時,法律人應站出來捍衛少數人的基本人權,美國故總統甘迺迪在當參議員時著有《當仁不讓》(The Profiles in Courage)一書,即列舉美國歷任參議員中,有人違背該州選民付託(白人多數的州),在參議院投下支持人權的法案,反對種族隔離,此即為「追求孤獨的法律人」應有的表現。
今年作者屆齡退休,仍難忘情於法律之教學,本次《法學緒論》的改寫,希望在廣度上(跨歷史、政治、國際)及深度上(法理學)能有所突破,並提供未來法律人有更周全的「見林再見樹」的視野,但個人學力有限,疏漏錯誤在所難免,尚祈學者先進不吝賜正。
本書得以完成,要歸功於學隸世新大學法律系蔡仁傑老師幫忙整理並校對打字,且在錄音時增加新修法的建議與內容,使本書增色不少,在本書即將付梓之際,特致上衷心謝忱。

作者介紹
 
段重民
 
美國加州大學赫斯汀法學院法學博士
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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