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三地公司法主要詞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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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陳可欣[著]

出版年:2017

出版社:香港城市大學出版社

出版地:香港

集叢名:法律編譯系列

格式:PDF,JPG

ISBN:9789629372859

分類:法律  SDG1 終結貧窮  SDG8 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  SDG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附註:含索引

內容簡介

在現代社會,「公司」已成為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組織。全球化乃大勢所趨,各地不同的公司接觸愈趨頻繁,公司本身有不同持份者,各種紛爭衝突難免發生。公司法一方面確立公司法律地位及功能,如法人地位、責任性質及股份轉讓限制;另一方面保障平衡各方利益,以合理的方法解決糾紛。整體而言,公司法可令大眾對公司更有信心,向公司投資及與其交易,亦促進公司發展,加強經濟穩步發展。
近年中國、香港及台灣三個華人地區,在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領域關係日益密切。縱然如此,基於法制及文化等差異,三地之公司法律發展步伐方向不同,以致有關法律條文及詞彙不盡一致。香港回歸中國後,按照《基本法》繼續採用英國普通法。內地與台灣則屬大陸法體系,以成文法為主要法律來源。故此,三地法律詞彙有諸多相同相異之處,實值得深入研究。

 

作者簡介
 
陳可欣,香港中文大學學士及碩士,澳洲昆士蘭大學博士,工作期間曾進修英國法律。現任香港城市大學助理助教,任教中英翻譯。近年主要研究範疇為法律翻譯及法律詞彙、專業翻譯及理論、翻譯教學、歐化語法等。曾在香港及國際學術期刊發表多篇文章。

  • 總序
  • 前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