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稅法實務
點閱:1作者:許崇源等編著
出版年:2016
出版社:國立空中大學
出版地:新北市
格式:PDF,JPG
ISBN:9789860470994
分類:法律  SDG1 終結貧窮  SDG8 合適的工作及經濟成長  SDG16 和平、正義及健全制度  
海峽兩岸交流日益頻繁,雙方投資與經貿往來日益密切,隨著《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之簽署,兩岸租稅協定亦初步達成共識。本書之目的不在兩岸稅制之研究與比較,而在協助台灣企業與個人赴大陸經營事業或投資者,了解大陸稅務體制及可能涉及之稅負。全書就目前大陸稅制結構與稅法之相關規定及程序詳加說明,期能有助於赴大陸工作的企業和個人,遵循大陸稅法的規定,進而規劃稅收,以提升其競爭力。
中國歷經社會主義稅收法律制度的建立與變化,隨著1978 年之改革開放,進入市場經濟時期,稅收制度亦配合進行一系列的改革,例如利改稅、分稅制、兩稅合一、營改增等,致力於建立一套健全且公平合理的稅收制度,以滿足國家長期發展之財政需求,兼顧納稅人負擔之公平與法治化。至2013 年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收入佔全國公共財政收入之85.54%,顯見稅收對國家永續發展之重要性。相對的,也突顯稅收已屬個人與企業之重大負擔,了解稅法相關規定及程序,以遵循法規,並配合國家政策以節約稅收負擔,已成為相關個人與企業之重要任務。中國現行稅收制度,就其課徵對象可分所得、財產與消費等三大類。就所得課徵的有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及土地增值稅等3 稅;就財產課徵的有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及車船稅等4 稅;就消費與行為課徵的有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資源稅、車輛購置稅、契稅、印花稅、菸葉稅、關稅及船舶噸稅等11 稅。其中,16 個稅種由稅務部門負責徵收;關稅和船舶噸稅由海關部門徵收。由於經濟發展與歷史沿革,目前之稅收以消費稅類為主體,約占66%。中國現行18 個稅法,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法律的有3 個,授權國務院制定的有15 個,正逐步走向稅收法定與稅收法治中。
本書主要介紹大陸稅收法律與制度,包括大陸之稅法學理與體制,稅收程序法與實體法之相關規定。稅收程序法主要規定於稅收徵收管理法,至於實體法則規定於18 個稅法中。全書依序介紹稅法基本原理、中國租稅制度與結構、稅收徵收管理法,以及增序序1中國大陸稅法實務2值稅、營業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資源稅、關稅及其他各稅,最後則說明稅收之救濟程序,包括稅務行政復議及稅務行政訴訟。內文介紹時,常有兩岸稅制之對比,期能有助於台灣讀者對大陸稅法之了解,並有助於相關專業人士之回顧與前瞻,利於現行稅制之檢討與修訂。全書依序由許崇源、洪國仁、施博文、陳妙香與羅能清等教授與會計師撰寫,作者皆為多年從事稅捐( 稅收) 教學與實務工作,熟悉兩岸稅法規定,具有豐富教學與實務經驗,相信有助於讀者對大陸稅法之了解。本書之完成,首先必須感謝空中大學商學系及出版中心之督促與協助。兩岸稅制改革不斷進行,相關規定如何運作亦時有更新。隨著時間之經過與稅法之變更,本書內容可能有其不足之處,懇請各位先進與讀者不吝賜教。